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检查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所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开展检查和调整工作。由于体制改革或公司更名等原因,5项非遗项目的保护单位拟变更,现对拟推荐的新保护单位进行公示。
1、三空李氏正骨:原保护单位:呼和浩特市三空李氏正骨医院
拟推荐保护单位:呼和浩特市三空李氏正骨医院有限公司
2、查玛:原保护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创作研究所
拟推荐保护单位:玉泉区文化馆
3、民间木嵌技艺:原保护单位:热河桌精品馆
拟推荐保护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孟凡中工艺品店
4、王昭君传说:原保护单位:呼和浩特市文物事业管理处
拟推荐保护单位:呼和浩特市文物保护中心
5、土默特木雕:原保护单位:内蒙古古木逢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拟推荐保护单位:内蒙古九车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