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8日,驻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和林格尔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和林格尔县明长城三十二段、土城子遗址、盛乐博物馆以及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现场进行全面督察检查。
纪检监察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围绕和林格尔县在文物保护过程中的日常管理、执法巡查、保护修缮、制度建设、资金使用、人才建设、队伍管理、涉建项目、安防措施等各方面进行探讨。同时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和林格尔县第四次文物普查开展情况、长城保护情况,重点听取了目前在文物普查和文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建设性建议。
纪检监察组对文物保护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认识,严格落实部门主管和属地管理的责任,做到方向明、底数清、措施到位。同时要强化和坚持安全工作底线思维,切实把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二是要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关于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及时对全县文化遗产领域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深刻剖析文化遗产领域中突出的问题,加强与纪检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机制,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如有人为破坏、监管不力、虚报瞒报等因素造成文物破坏、灭失等情形,要及时报告,将依法调查处理,并严肃追责问责。四是要深入挖掘遗址内涵,扩大文化影响,让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开创文物保护新局面。五是强化文物行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部门纪检组之间的联合协作,共享信息、交流经验、创新思路,全面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坚决打通文物保护工作“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关于文物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全力做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协调联动,建立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助推全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