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微信
微博
| | 登录 / 注册
统一标识

文化执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文化执法

2025年7月16日-8月15日呼和浩特市旅行社服务质量信息公示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5-08-18 10:27:36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呼和浩特市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提升游客体验感与满意度,树立城市良好旅游形象,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现依据数据统计,对2025年7月16日-8月15日全市投诉量较为集中的15家旅行社向社会予以公示,旨在推动行业自律、优化服务、规范经营。投诉内容主要包括退还旅游订金、旅游体验感不佳引发的退费、旅行社服务质量差、网络平台宣传与合同内容不符、导游服务态度等问题。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提醒广大游客:

一、谨慎选择旅行社。选择旅行社时,要选取正规资质、信誉良好、诚信经营的主体,必要时可以搜索查询意向旅行社的关联信息。

二、警惕低价网络推广。不要轻信自媒体平台推广宣传销售的低价旅游产品,谨防“客服人员”以网络直播间、私下添加微信等形式做出的口头承诺,要主动抵制参加低价旅游团,更要拒绝参加以保健品推销、投资理财和旅游预付款等名义组织的各类旅游团。

三、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查验旅行社资质并要仔细甄别核对服务条款内容,旅游行程约定的事项需以加盖公章的电子合同为准。

四、主动保护资金安全。游客向旅行社缴纳旅游订金或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存入所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提供的公司对公账户,不要被诱导添加个人微信,并将旅游订金和旅游费用转入个人账户。

五、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旅游行程中,游客有权拒绝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未经本人同意安排行程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场所,旅游行程中要理性消费、按需购物,警惕商家花式推销等各种消费陷阱。

游客如在旅途中发生旅游纠纷,请及时与导游人员和旅行社沟通,并保留好旅游合同、交易明细等重要凭证,依法理性维权。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备案登记编号
1 北京寰宇行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91150121MAEMB7CT5P
2 内蒙古港中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L-NMG00724
3 内蒙古漫界旅游有限公司 L-NMG-101105
4 内蒙古云上牧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101032
5 内蒙古中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101385
6 内蒙古吉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00926
7 随程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91150102MAE0YYNQXB
8 内蒙古晟明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00422
9 四川青旅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内蒙古国际旅行社分公司 91150104MADLBE7F56
10 内蒙古天之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100804
11 内蒙古天牧旅游有限公司 L-NMG-101109
12 内蒙古天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00303
13 内蒙古励诚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01077
14 内蒙古中商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L-NMG-CJ00065
15 内蒙古南北旅行社有限公司 L-NMG-100096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电话:0471-3456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