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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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须知


各位网友:欢迎您访问“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领导信箱”。  

1、写信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规定,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不得诽谤、诬告他人。  

2、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以便有关部门核实和办理时联系沟通。如系受他人委托代为写信的,请在信件中留下委托方的真实信息。  

3、信件办理时限:业务咨询类信件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答复,举报投诉类信件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根据办理进度进行答复。请您保存好信件编号和查询码,适时登录本网站,在办理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4、为确保信件处理效率,请勿一信多投,在办理时限内,请勿向其他网络平台上重复反映。  

5、对《信访条例》所规定的不予受理内容,本信箱不予受理。  

6、本须知由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