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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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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4-09-30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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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庆假日将至,我市文旅活动增多、游客出行量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检查监管,为市民游客营造良好的假日文旅市场环境,9月30日,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自治区文物局局长曹建恩带队的第五检查组,深入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一线,对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文博场馆、文保单位、娱乐场所、A级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宏建陪同检查。

检查组指出要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各项文化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要及时掌握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信息,督促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现场执法监管,认真核验演员信息、演出节目内容等项目,依法处置演出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检查临时搭建舞台、杂技类营业性演出活动,确保相关演出依法依规报批。

按照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检查组强调要重点整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要不断加强在线旅游产品和服务清理整治,及时清理非法旅游招徕信息及旅游产品。加强对旅游团队的执法检查,及时办理举报投诉,依法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旅行社进行全链条查处。

检查组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电竞酒店(宾馆)等新型文旅业态项目,以及A级旅游景区内旅游观光车辆、非动力游船、玻璃栈道(桥)、客运索道等游乐设施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内安委〔2023〕18号)等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压实压紧文旅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文旅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文旅行业的安全稳定。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紧盯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力量督促推进整改。同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设施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将会同应急、市场、消防等部门开展为期半个月的联合执法检查,督促属地文旅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文旅市场监管责任,确保全年文旅市场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办好“两件大事”、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