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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发布关于做好 2021年中秋、国庆节假日疫情防控 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1-09-18 1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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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

为切实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和文物安全工作,确保全市广大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度重视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科室、局属单位,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及落实等工作,确保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社会环境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担负起“一岗双责”及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始终绷紧安全监管这根弦,全面压实安全责任,认真研究部署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成立督查工作

为了有效推进安全排查工作顺利推进,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成立排查督导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兰 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陶明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建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文旅广电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各局属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公共文化场馆检查组、文化旅游市场检查组、文物文博场所检查组、A级景区检查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组等5个检查小组,各检查组组长由分管局长兼任,各组同时检查对应旗县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

(一)文化场馆督查组:

组 长:陶明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张 英 (公共服务科科长)

成 员: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市艺术学校、市美术馆(书画院)、市图书馆、市文化馆负责人。

检查内容:公共文化场馆、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各有关局属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检查重点:①公共文化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是否做好消防设施设备保养和维护,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②全市范围各级公共文化场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监管,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③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落实情况;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封堵情况。⑤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情况。

督查场所: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呼和浩特美术馆(书画院),指导检查回民区

(二)文化旅游市场检查组

组 长:市文旅广电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郭 娟(市场管理科科长)

成 员:市场管理科工作人员;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执法队。

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关停情况

2.印刷复制企业及出版物发行:一是重点检查印刷出版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证照、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防设施是否完善、应急灯是否管用、电源线路是否安全、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人员是否经过培训等内容。二是检查印刷委托方委托内容的审查,特别防范委托内容包括涉国家政治事件、民族类、宗教类和淫秽色情内容的出版物和印刷品;检查对外地在我市设立印刷业经营网点的监督与线索排查;检查印刷管理五项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出版物印刷企业对蒙文类出版物印前内容的审核情况;检查数码印刷企业按照批准业务范围开展印刷经营活动的情况,严禁并防范非法印刷活动。

旅游市场方面:

1.星级饭店检查内容:一是安全制度规范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旅游企业安全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情况;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员工培训教育档案;是否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强化星级饭店从业人员应急反应能力及防火安全意识。二是消防设施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检修维护情况;是否有消防部门安全意见书;安全通道指示是否明确、全时通畅;火灾防控、安全用电、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三是食品卫生情况。是否具有食品卫生合格证;是否有必要的冷藏、冷冻设备;是否有消毒设施;四是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从严落实网络化监管责任;入住宾客体温监测情况、信息登记记录、重点区域消毒、外来人员管控措施落实及应急预案的完善、防控制度落实情况;消杀消毒是否到位;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设置疫情防控标语和温馨提示;是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2.旅行社检查内容:一是强化对旅行社安全监管力度。要求旅行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是要求旅行社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规范导游员执业行为,带团过程中强化安全提醒和引导,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严格落实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游团队信息和电子合同上传工作,切实掌握相关游客信息动态。导游执业带团要适时开启“全国导游之家”APP四是要求旅行社在呼和浩特市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中租用车辆,不得租用无营运资质车辆运送游客。五是疫情防控情况。重点检查旅行社是否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区内旅游活动的通知》要求暂停经营跨省(区、市)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包括邮轮旅游产品)的业务;是否制定经营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要求带团导游全程向游客宣传疫情防控常识,严格遵守防疫安全规定。

检查场所及旗县区:全市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KTV场所、书店、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大巴;指导检查赛罕区

(三)文物文博场所检查组

组 长:市文旅广电局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张树军(文物督查科科长)

        胡红艳(博物馆科科长)

成 员: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呼和浩特博物院(将军衙署博物院)、呼和浩特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负责人。

检查内容:全市各文物文博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是否做好消防设施设备保养和维护,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②全市不可移动文物及其周边是否存在危害消防安全的设施、建筑及行为。③是否加强督导检查,是否把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④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⑤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落实情况;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封堵情况。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情况。

检查场所及旗县区:呼和浩特市博物院(将军衙署)、昭君博物院、五塔寺召庙文化博物馆辽金文化博物馆多松年烈士纪念馆;指导检查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

(四)A级景区检查组

组 长:武建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云 珉 (资源开发科科长)

成 员:资源开发科工作人员,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

检查内容:①全市各A级景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是否做好消防设施设备保养和维护,是否保持消防通道和景区出口畅通。②旅游景区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③旅游景区建立游客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④摆渡车、观光车、通勤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⑤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情况。⑥排查旅游景区水域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情况。⑦雨季、汛期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情况预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健全。⑧与相关部门联合排查旅游景区水域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情况。⑨汛期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情况预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健全。⑩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旅游景区内索道、玻璃栈桥、缆车、摆渡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项目安全运转情况,各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规章进行操作;排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运转情况。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情况。

检查场所及旗县区:全市重点A级旅游景区;指导检查新城区、玉泉区、托克托县

(五)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检查组

组 长:陶明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于 江 (科技教育科科长)

成 员:科技教育科工作人员,市广播电视台、呼和浩特市微波传输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中心负责人、各旗县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人。

检查内容: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工作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隐患,是否做好消防设施设备保养和维护,是否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②演播室、广播电视播总控机房、数据机房等消防安全情况。③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④广播电视和网络传输、播出技术系统配置、安全播出管理情况;⑤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建立情况。⑥查看日常值班台账,各单位在人员管理、交接班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⑦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情况。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情况。

检查场所及旗县区:呼和浩特市广播电视台、哈素海微波站、电影公司、各旗县区广播电视台;指导检查武川县、土默特左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部署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制定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确保将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到位。要督促指导各类生产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生产安全。

(二)压实责任、强化举措,有效防范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切实加强对文化旅游广电行业一线人员的培训、管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疫情防控等常识,切实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以最短、最快的时间进行整改,及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严格节日值班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信息报送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要确保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要高度重视假日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完善地区间、部门间、企业间的应急联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迅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