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微信
微博
| | 登录 / 注册
统一标识

财务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务公开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的比选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5-03-28 10:06:55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进行采购,采用询价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服务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参数要求

附件材料

备注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

1

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凭证、账本、报告)、人事档案(整卷、零散材料)、科技档案等多种档案类型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加工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种类型的档案整理、著录、扫描、pdf转换等工作),同时在对原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系统要保证档案历史数据完整不丢失;本次加工数据完整不丢失升级后的系统人员操作习惯要与升级前的系统操作相似。升级后的系统要进行现场培训,保证用户可以单独的使用操作视为培训合格。培训后对导入的新数据,要符合市级档案馆档案移交的进馆的规范。

企业相关资质、报价单等

请按照参数要求

提供服务报价

3、递交成果时间:2025331日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

请供应商在20254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471-34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