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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大楼消防设施检测服务询价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5-05-12 1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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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拟对办公大楼消防设施进行年度检测,相关服务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服务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大楼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大楼。

3、项目涉及面积:约29426.99㎡。

4、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参数要求

预算

附件材料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大楼消防设施检测服务

1

检测内容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防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火灾报警和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电梯系统,建筑灭火器,大楼防火、用电安全等设施检测

6万元

企业相关资质、报价单等

3、递交成果时间:2025年5月15日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3、税收完税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请供应商在2025年5月15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郭亮亮

联系电话:0471-3456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