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青城文化云 |
微信
微博
| | 登录 / 注册
统一标识

预算决算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务公开 > 预算决算

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中心2021年度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1-04-14 16:54:36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3、“三公”经费按“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详细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按政府经济科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我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人员14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另有事业编制退休人员5名。本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部门职责

呼和浩特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事务中心(信息中心)机构职能为:物业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网站建设管理维护、网络维护、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等。

(二)机构设置

本中心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安排总计180.14万元,支出总计180.1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2020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长17.54 万元,增长10.79 %;支出总计增加17.4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物业补贴不再进行扣除,全额发放,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新增预算项目“体检费”

2021年基本支出178.24万元,2020年度相比,基本支出增长15.64万元,增长9.62%,增长主要原因为2021年物业补贴不再进行扣除,全额发放,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9万元,占1.05%。与2020年度相比,项目支出增长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该单位以前年度无项目预算,2021年按财政要求,新增每人一千元体检费。

二、关于2021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安排总计180.14万元,支出总计180.1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长17.54 万元,增长10.79 %;支出总计增加17.4万元,增长10.7 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物业补贴不再进行扣除,全额发放,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新增预算项目“体检费”

(二)关于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安排合计18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0.1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1年度部门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安排合计180.1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8.24万元,占98.95%;项目支出1.9万元,占1.05%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安排收入总计180.14万元,支出总计180.1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增长17.54 万元,增长10.79%;支出增加17.54万元,增长10.79 %。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物业补贴不再进行扣除,全额发放,人员工资增加;二是新增预算项目“体检费”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合计18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24万元,占98.95%;项目支出1.9万元,占1.05%。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34万元,津贴补贴31.52万元,绩效工资3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住房公积金11.78万元,离退休费3.83万元较上年增加15.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物业补贴不再进行扣除,全额发放,工资增加。公用经费8.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6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2.45万元。较上年增加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没有安排基金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未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1年度未安排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较上年增长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较上年增长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安排0万元,比2020增长0万元,增长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20增长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月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比2020年年初增加(减少)0;一般公务用车0辆,比2020年增加(减少)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20年增加(减少)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0辆,比2020年增加(减少)0;其他用车02020年增加(减少)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个,公开绩效目标1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9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静   联系电话: 0471-3456068

 

 

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9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