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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与合作科

来源: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1-01-30 1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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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担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组织大型文化、旅游、文物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和宣传推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