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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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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牌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4-09-24 11: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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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牌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牌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更新规范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牌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项

1.一般城市道路、市区,高速路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牌更换版面61块,需要整体铲除原有画面,粘贴新的画面,使用3M除胶剂清除底胶,要求粘贴无褶皱,无气泡;反光膜白色字膜与咖色底膜均使用v类钻石级反光膜,规格为,5.6m*3.92m,4m*3.65m。

2.一般城市道路、市区,我市旅游景区外部道路旅游标牌新建53块,规格为5.6m*3.92m。


14000

按照内工建协【2022】3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意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报价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请供应商在2024年9月26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张春静

联系电话:0471-3456660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