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新城区新城牧歌等4家A级景区等级的公示
按照工作安排,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 23 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要求,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开展复核工作。经复核及属地申请、上级部门批准,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取消新城区新城牧歌(3A级旅游景区)、清水河县云滚洞(2A级旅游景区)和石峡口旅游度假区(2A级旅游景区)、玉泉区内蒙古大漠文化创意园(2A级旅游景区)等4家A级景区等级,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日9:00—17:30)。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30分前提出意见(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资源开发科,电话0471-3456338)。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