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的通知》(全国星评委文[2024]007号)文件内容。呼和浩特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和(GB/T14308-2023)标准要求,对全市二、三星级旅游饭店开展年度星评复核工作。
根据2024年二、三星级旅游饭店星评专家实地打分、现场测评复核结果,现将取消星级旅游饭店标牌的酒店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5日,共3天。
二、公示对象
1.取消星级旅游饭店标牌的酒店名单。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场管理科
联系电话:0471-3456334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蒙西文化广场
邮编:010040
取消星级旅游饭店标牌酒店名单 | ||
撤销标牌酒店名称 |
星级 |
星级标牌号 |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三星级 |
1530140 |
武川县明珠电力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二星级 |
1520007 |
武川宾馆 |
二星级 |
1520139 |
呼和浩特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