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辈版 | 无障碍浏览 | 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微信
微博
| | 登录 / 注册
统一标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集大原高铁开通期间举办相关活动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4-12-30 10:10:47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集大原高铁开通期间举办相关活动项目,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集大原高铁开通期间举办相关活动项目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附件材料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集大原高铁开通期间举办相关活动项目   

1

1.“西口文化”学术研讨会场地、执行、专家邀请(太原不少于3人,本地不少于3人)。

2.大盛魁后人3人住宿、交通等费用。

3.活动宣传、策划,含主K、倒计时海报、高铁跟拍、其它视频拍摄剪辑等内容(双机位拍摄、横屏、竖屏),视频不少于12条。

4.整体活动设计、策划费用。

15.9

意向企业的资质证明和报价清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

    请供应商在2025年12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流合作科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流与合作科

    联系人:李原

    联系电话:0471-3456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