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内蒙古随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必要的营业设施、无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导游,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拟决定撤销内蒙古随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业务经营许可(经营许可证号:L-NMG-100566)。
自本公示之日起,以上企业停止经营旅行社业务,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存在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按规定办理撤销手续。
公示时限:2025年2月26日至 2025年3月2日
电话:0471-3456334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蒙西文化广场南楼905室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