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服务及项目审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工作,现就该项目比选采购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 |
内容 |
金额 |
评标方式 |
内部控制体系优化服务采购项目 |
修订内部 控制制度 |
6万 |
比选 (最低价) |
文旅、文博支出标准建设 | |||
项目审计 |
项目审计 |
按件计算 |
按件折扣价 |
二、采购需求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工作,具体如下:
1.内控优化范围要包含单位层面涉及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关键岗位与人员、内控信息化,业务层面涉及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模块。
2.依照上述范围制定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实施方案,设计项目工作计划。
3.围绕上述范围,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经济业务现状,形成单位风险清单,评估单位重大、重要风险,并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4.围绕上述范围,结合实际,设计业务流程框架,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并绘制流程图和流程说明,汇编形成内控业务手册。
5.围绕上述范围,结合实际,评估单位层面以及业务层面的具体风险,建立风险控制矩阵。
6.围绕上述范围,抽取经济业务活动样本,开展调研访谈,评价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执行有效性,揭示其内部控制管理薄弱环节和控制缺陷,提出整改建议,出具内部控制管理建议报告。
7.开展针对性培训,促进单位各级管理人员了解内控体系,提高风险内控意识。
8.针对部门预算,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制定标准,体现部门的行政职能和政策导向。
三、交货期和验收标准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供货
2.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国家或行业颁布的其他现行各项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规定和采购人合同验收内部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诚实信用要求:“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内容(以下文件均盖单位公章):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相关专业资格证明
(4)服务方案(无固定格式)
2.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用信封或文件盒密封,并在正面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于2025年3月25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北路182号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刘伟伟3456199 联系方式:hswgj2013@163.com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