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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上海社区媒体刊播呼和浩特文旅宣传视频项目的比选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5-05-08 11:4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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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上海社区媒体刊播呼和浩特文旅宣传视频项目,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上海社区媒体刊播呼和浩特文旅宣传视频项目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附件材料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上海社区媒体刊播呼和浩特文旅宣传视频项目

2700

1.播放视频广告屏外观规格不低于20寸。

2.内容规格:15秒视频(每天滚动播放不少于300次;)

3.播放地区:上海市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杨浦区、虹口区、普陀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共9个区,每个区300部电梯

4.宣传周期5月—8月(投放时间不少于一周)

19.8

意向企业的资质证明和报价清单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

    请供应商在20255月13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流合作科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流与合作科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471-3456179

附件: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上海社区媒体刊播呼和浩特文旅宣传视频项目比选报价


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发布城市

发布区域

发布数量

单价

内容要求

总价

(不含税)

税率

总价

(含税)

时长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在上海社区媒体刊播呼和浩特文旅宣传视频项目

社区电梯视频广告

上海市

黄浦区、静安区、徐汇区、长宁区、杨浦区、虹口区、普陀区、浦东新区、闵行区

2700部电梯屏


15秒视频滚动播放22寸(20寸)高清全视角像素(PX)1080*1920


%


7天

总价格(不含税)

元;

总价格(含税)

元;

备注

1、外观规格:20寸(长64CM宽28CM厚1.8CM)22寸(长68CM宽31CM厚2CM)

2、内容规格:15秒视频(早6:30起至晚10:30止;全天播放16小时;全天共播放300次;)

3、附上刊点位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