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呼和浩特首批32个新潮地标”
宣传策划项目比选公告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2025呼和浩特首批32个新潮地标”宣传策划项目,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5呼和浩特首批32个新潮地标”宣传策划项目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附件材料 |
1 |
“2025呼和浩特首批32个新潮地标”宣传策划项目 |
设计:主kv、标识logo、打卡框、系列海报组; 摄影:照片图组; 车辆:媒体用车; 视频:动画短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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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意向企业的资质证明和报价清单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相关资质、经营情况承诺书、公司管理制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价单;
2.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3.相关资质;
请供应商在2025年5月20日至22日前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流与合作科。
四、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交流与合作科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471-3456179
附件:“2025呼和浩特首批32个新潮地标”宣传策划服务清单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