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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购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的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5-05-27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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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服务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需采购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案例需涵盖旅游行业的13个典型执法案例(由我局提供),重点对案件证据材料收集、《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文书进行范文示范,确保示范文本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采购预算:36000元

五、制作周期: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15日。

六、付款方式:工作完成经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项目团队需包含法律专业人员,具有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经验。

4.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具有服务案例。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信息良好(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查询记录)。

八、报名材料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参与报名。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需明确各项费用明细,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优势等内容。

4.《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编制服务方案》,包括编写思路、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内容(加盖公章)。

九、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蒙西文化大厦7楼704室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471-3456017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