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采用综合评估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服务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5年需采购编制《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服务项目。案例需涵盖旅游行业的13个典型执法案例(由我局提供),重点对案件证据材料收集、《调查询问通知书》《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文书进行范文示范,确保示范文本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采购预算:36000元
五、制作周期:2025年6月1日—2025年6月15日。
六、付款方式:工作完成经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项目团队需包含法律专业人员,具有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经验。
4.对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具有服务案例。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用信息良好(提供信用中国、平台查询记录)。
八、报名材料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参与报名。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需明确各项费用明细,加盖公章)。
3.公司简介,包括基本情况、业务范围、服务优势等内容。
4.《旅游执法文书规范性示范文本编制服务方案》,包括编写思路、人员安排、时间进度等内容(加盖公章)。
九、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蒙西文化大厦7楼704室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0471-3456017
呼和浩特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