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城南北500里风景廊道”聘请三方公司根据《旅游风景道等级划分》进行调研
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项目组需配备至少有2名以上行业专家,含旅游或规划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须知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对以上项目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均为含税包干价。报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报表,并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声明函;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
(4)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服务类比选:投标报价单以及综合评分表所需内容。
2、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A4纸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密封包装。
(2)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3)提交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供应商在2025年12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913办公室。
3、报价文件要求:报价人编制的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书(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组主要成员身份及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4、报价人可将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
5、由于报价表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件恕不接受。
6、提供详细的调研工作方案。
四、评标办法
综合评标法。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玉泉区蒙西文化大厦南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71—3456763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