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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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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呼和浩特(北京、天津)春季文旅推广计划项目技术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6-04-07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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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采购人/项目业主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项目名称:2026呼和浩特(北京、天津)春季文旅推广计划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背景

为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深化京蒙文旅协作,拟于2026年425428日,以“京蒙同行 春日有约”为核心,将呼和浩特春日文旅资源与特色推广活动相结合,在北京开展一系列文旅推广活动,提升城市文旅影响力。

三、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征求意见的内容为 2026呼和浩特(北京、天津)春季文旅推广计划项目技术需求(征求意见稿)》 ,(详见附件一)。

四、反馈资格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面向全社会,凡具备相关行业经验、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提出意见。

五、反馈方式与格式要求

1.电话联系后,将反馈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2.格式要求

2.1邮件主题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技术参数反馈-【公司名称】”。

2.2反馈意见请以《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反馈表》(详见附件的书面形式提交,并务必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版本。

2.3反馈材料应内容详尽、理由充分,并对每条修改建议提供明确的依据(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市场通用技术等)。

六、征求意见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将不予受理。

七、重要声明与注意事项

1.本次征求意见旨在优化采购需求,并非采购活动的正式邀约。当前的技术参数仅为初步方案,最终内容以正式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纳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并不需就此向意见反馈者进行解释和通知。

3.潜在供应商在反馈意见时,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提出具有排他性、倾向性的技术指标,不得在反馈材料中夹带公司宣传资料。

4.对于所有参与征求意见的供应商信息,我单位将予以保密。

采购人/项目业主: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蒙西文化大厦南楼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471—3456179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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