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文旅厅《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文旅办字[2026]21号)要求,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开展了第八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名单结果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前后。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2日 至 6月11日(公示期为20日)。
联系单位:呼和浩特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呼和浩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接待来电、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hhhtfyzx@163.com
联系电话:0471-6955150
附件:呼和浩特市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