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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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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我市长城重点段落进行专项巡查比选公告

来源: 央视网 发布日期: 2026-10-08 15: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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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我市长城重点段落进行专项巡查”,采用比选采购的方式,对所需服务进行单位比选。现邀请意向单位参与本项目,详细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我市长城重点段落进行专项巡查项目

2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规格及预算金额

(万元)

1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我市长城重点段落进行专项巡查项目

1

对我市长城重点点段(清水河县、和林格尔县)特别与周边省份交界地段是否有非法施工、开垦占地、渣土堆放、机械碾压、乱挖乱建等危害文物安全行为进行专项巡查。

18.5万元

(壹拾捌万伍仟元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类相关经营范围和技术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文件提交及时间

1.申请文件内容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许可(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等);

(2)供应商需携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体现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出具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或缴纳税收承诺函;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缴纳社保承诺函。(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列入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截图。(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8)投标报价单,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视为竞标无效。投标报价单单位为元;

(9)采购明细附件中的商务打分和技术打分响应证明资料;

(10)供应商需在首页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申请文件提交方式

(1)现场提交,A4纸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3份,密封包装。

(2)提交地址: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812室。

(3)提交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471-3456169

附件:项目评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