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度中央下达我市国家文物保护资金547万元,其中177万元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实施云中郡故城二道路古墓群保护项目,50万元下达至清水河县,由清水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实施长城-清水河段小元峁1-4号马面及墙体、1号烽火台保护修缮项目,320万元下达至新城区,由新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实施甲兰板古庙消防工程。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度,我市共投入国家文物保护资金547万元,共实施2个文物保护修缮项目,1个消防工程项目。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云中郡故城二道路古墓群保护项目经费177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157.455万元,余款19.545万元未支付。
2.清水河明长城小元峁段1-4号马面及墙体、1号烽火台保护修缮项目经费50万元,已全部支付。
3.新城区甲兰板古庙消防工程项目经费320万元,截止目前已使用170万元,余款150万元未支付。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有效加强云中郡故城、明长城、甲兰板古庙等文物的安全水平,推动实现文物保护庚续传承。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截至2024年6月份,云中郡故城二道路古墓群保护项目,包括22座古墓采取填补盗洞、动物洞穴、坑洼等修复,部分古墓采取覆土保护方式修缮,并设置绿植围栏防止人畜接近本体破坏已全部完工。甲兰板古庙消防工程,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已全部完工。长城-清水河段小元峁1-4号马面及墙体、1号烽火台保护修缮项目,对小元峁段长城墙体进行补筑、设立维护栏杆等已完成工程量的90%。
(2)项目完成质量
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实施。
(3)项目实施进度
截至2024年6月份,云中郡故城二道路古墓群保护项目、甲兰板古庙消防工程已完工,长城-清水河段小元峁1-4号马面及墙体、1号烽火台保护修缮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无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有效提升国家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
(2)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有效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长期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群众对文物保护满意度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提供给领导班子和业务部门,为规范资金使用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依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内财监规〔2021〕5号)要求,本项目的绩效目标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国保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