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把文博场馆用起来,让文物走出库房,生动展现历史文化,讲好城市故事,使博物馆成为感知和了解城市文化的会客厅”的要求,推动“强首府”计划,进一步打造 “北疆文化”品牌,11月8日,呼和浩特博物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孙金松、副院长宋国栋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呼和浩特博物院院长武高明、呼和浩特博物院副院长张静、副院长白云峰、副院长董萨日娜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首府,也是全区唯一一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丰富,呼和浩特博物院下辖6个分馆(5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体现呼和浩特多个历史时期深厚文化底蕴的重要场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作为全区唯一具有团体考古发掘资质的专业文物考古研究单位,承担着全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保护、科学研究等工作,更是研究北疆文化的重要科研机构。
下一步,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秉承“强化交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考古研究院在藏品资源、专家团队、专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呼和浩特博物院文博资源特色,逐步探索建立合作机制,在考古研究、文物保护、合作办展、人才培训、公众教育、文物信息化等领域进行密切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为提升首府文化能级贡献文博力量。
签约仪式后,双方就下一步的合作事宜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