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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动员会召开

来源: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日期: 2024-03-18 18: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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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日,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新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要喜平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旅广电局局长、市文物局局长金磊对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具体安排。

会议强调,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二是按照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不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力度;三是加强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各单位各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保护合力,高质量完成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会议指出,此次文物普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范围涵盖我市境内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对已认定、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第一阶段从20242月开始,至2024年4月结束,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制定普查计划,按照普查技术标准和规范,根据普查系统与采集软件,组织开展培训、试点工作。第二阶段从2024年5月开始,至2025年5月结束,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第三阶段从2025年6月开始,至2026年6月结束,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向社会公布普查成果。

会议指出,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区尽快成立普查机构,组建普查队伍。做好经费保障,文物普查经费分级负担,纳入预算,及时拨付,确保到位。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文物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呼和浩特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各旗县区委宣传部部长、各地文旅局和文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